齐鲁网济南4月4日讯近日,山东省质监局公布了2017年商用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,本次共抽查全省92家企业生产114批次商用燃气灶具和商用电炉灶,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。
此次抽查,依据cj/t28-2013《中餐燃气炒菜灶》 等标准的要求,对商用燃气灶具产品的结构、燃气系统结构、空气供应系统结构等27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同时依据gb 4706.1-2005 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、gb 4706.52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炉灶、烤箱、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、发热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抽查发现有21家企业的21批次商用燃气灶具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涉及材料—台面钢板化学成分、材料—台面厚度、热负荷准确度、燃气系统结构、运行噪声、电气性能、干烟气中co(α=1)、表面温升等。